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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爱埋单却换来近百万税单 母帮儿还债1200万遭认定「送钱」 国税局要课税4
https://www.pacowu.url.tw/ 吴天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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妈妈疼孩子,出手帮忙还债,却没想到一份好意换来一张近百万元的税单。

 

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近日分享一案例,有生存配偶在行使「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」后,取得可观现金,因不忍心子女分得遗产后,还得分摊父亲生前债务,便自掏腰包帮忙偿还,未料这笔钱竟被视为「赠与」,被要求补缴近百万元赠与税。

 

善意出钱帮还债但没向继承人求偿,恐触及赠与税规定

 

这起案件主角是阿凤(化名),她的老公在112年过世后,依法请求并获得2,300万元的财产,该笔财产来自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,依法属於她的个人固有资产。

 

由於丈夫生前还留有银行债务1,200万元,阿美心疼三名子女,不愿他们背债,便自动以手上资金将该笔债务一次清偿。

 

然而,这个贴心举动却被国税局盯上。

 

原来,这笔债务在法律上应由所有继承人共同分担,若有四名继承人,每人约须承担300万元。阿凤虽然是出自善意,但等同於免除孩子应负担的债务,依照《遗产及赠与税法》第5条第1款规定,即属「视同赠与」,需依法申报并缴税。

 

最后,扣除每人每年244万元免税额后,阿凤仍须缴纳约95.6万元的赠与税。

 

忘记这步骤,恐让帮忙偿债变成「无声送钱」

 

中区国税局进一步解释,台湾实施的是「总遗产税制」,也就是针对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全部财产课徵遗产税,通常继承人应於完成遗产税缴纳后,再协议分割遗产内容。

 

在这之中,如果有继承人以自己的财产先行垫缴遗产税,或是帮忙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,理应在后续的遗产分配中扣除这笔支出,或向其他继承人求偿。否则,国税局会将这笔「免除他人债务的行为」认定为赠与。

 

以此案例而言,亡夫留下银行存款2,300万元与债务1,200万元,阿凤主张「差额分配」后取得2,300万元。这笔钱是她依法请求的固有财产,不属於遗产,也不必与孩子共同分配。

 

若阿凤直接拿其中1,200万元替亡夫还债,却没有向三名子女求偿,这笔支出就会视同她将每人应负担的300万元「送给」了孩子,实质构成赠与,因此须依赠与税申报并补税。

 

此外,官员提醒,这类案件常见於配偶或家中长辈「善心代垫」,尤其是在无正式协议或求偿文件佐证的情况下,税务认定上往往吃亏。过去也有继承人未意识到这点,导致不但遗产没分到,还得额外缴税。

 

年度免税额可善用,避免一次补缴吃不消

 

那么,是否有方法可避免这类误踩税务红线?

 

国税局表示,民众若有帮忙清偿亡亲债务的打算,又希望避免触及赠与税课徵,可以选择透过善用每人每年244万元的赠与免税额,例如分年转帐、分期清偿等方式,减少单一年度内的赠与总额,进而降低税负。

 

或者,也可以在清偿债务后,保留与其他继承人之间的求偿证明文件,例如立下简单书面协议,确认这笔支出未免除其他人应负债务,即便尚未收到还款,也能避免被视为「无条件赠与」。

 

中区国税局局长楼美钟也呼吁,申报遗产税时若主张「夫妻剩余财产差额分配请求权」,并取得相应财产,在日后财务操作时务必小心。该笔财产属於生存配偶个人资产,一旦以该笔钱帮亡者还债,却未向继承人求偿,就容易被国税局认定是赠与,遭补税甚至受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