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最新消息 > 房地合一税 > 公司申报多笔房地合一税 盈亏互抵要依「这些」原则 2025-06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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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,营利事业若同时有多笔房地交易买卖,应按房地持有期间所适用的税率,分开计算应纳税额,於结算申报时合并报缴。如若房地交易有损失,应优先自当年度适用相同税率的房地交易所得中减除,减除不足部分,再以不同税率的房地交易减除,若仍留有未减除余额,得自交易年度的次年起10年内的房地交易所得减除。
中区国税局举例,房地交易应按持有期间,适用20%、35%及45%等不同税率。
甲公司112年间交易符合房地合一税2.0新制的A、B及C等3笔房地,分别产生房地交易所得新台币500万元、320万元及交易损失900万元;按房地持有期间,适用税率分别为20%、35%及45%。
A、B房地交易所得经减除土地涨价总数额后之余额分别为494万元及316万元,C房地交易损失900万元。由於当年度没有适用相同税率的房地交易所得可以减除,因此从当年度适用不同税率的房地交易所得中减除。
因此900万元的房地交易损失,就先减除适用较高税率35%的所得316万元,再减除适用税率20%的所得494万元后,尚有未减除余额90万元。
官员表示,剩下的未减除余额90万元,得自交易年度隔年起10年内的房地交易所得减除;但不得与其他投资进行盈亏互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