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最新消息 > 遗产税 &赠与税 > 银行保险箱非避税避风港!专家示警恐开箱遗产税地雷 2025-07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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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银行保管箱前要注意,专家提醒,若保管箱承租人往生,箱内的现金、外币、黄金、珠宝等动产,只要无法提出证明属他人所有,都会被国税局列入遗产课税。
正业地政士事务所长郑文在表示,许多家庭习惯将太太嫁妆、子女金饰或长辈寄放的财物通通放在同一保管箱,却没想到一旦继承发生,这些财物若难以举证,就会变成「被继承人遗产」,多缴一大笔税金。
郑文在解释,依《遗产及赠与税法》规定,当被继承人生前有在金融或信托机构租用保管箱,继承人若要开启保管箱,必须先通知国税局会同开箱、登记,所列财产将纳入遗产税查核,举凡里面存放的珠宝首饰、金条、外币现钞,除非符合同法第16条规定,且能提出明确证明属配偶、子女或他人所有,否则一律并入课税范围。
实务上,不少继承人对保管箱内物品并不清楚,一旦开箱发现里头放有母亲婚前嫁妆、子女弥月金饰,甚至外婆交付保管的金条,才惊觉「盲盒」开出高额税金,却又苦无证明排除。
郑文在提醒,动产不像房地产有登记机制,若无收据、切结或转帐纪录,很难证明物品原属他人,一旦无法排除所有权关系,这些财物就会被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资产。
因此,郑文在建议,保管箱务必「各自分开」使用,非自己所有的贵重物品不要一同存放,以免继承时变成税务争议,否则开箱那一刻,不只是情绪紧绷,更可能多缴一笔让人痛心的遗产税。